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微系统所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产出多项重大科技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加大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通过上海微系统所官方网站按时依规主动公开信息650条。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微信公众号总计发布130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部分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1.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所列信息,并适当丰富目录内容。2.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