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我所成立于1928年,是我国最早的著名国立技术科学综合性研究所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已获得国家级奖励50余项、部委省市级奖励340余项。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我所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围绕“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大学科方向,利用本所在功能材料与器件研究方面的积累和微电子工艺技术平台为支持,以“无线传感微系统网、微系统技术平台、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几个重大项目为依托,以系统带器件、器件带材料,加强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研究,开展集成微光机电系统、无线信息微系统、半导体微结构材料与器件、太赫兹物理与器件、纳电子材料与器件、SOI材料与器件、新型、高效微能源系统等研究活动。
目前全所共有八个研究室:1.传感技术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2.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3.中科院太赫兹固态技术重点实验室、4无线传感网事业部、5.宽带无线技术实验室、6.超导实验室、7.仿生视觉实验室(筹);六个与地方共建的分支机构: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嘉兴无线传感网工程中心、中国科学院无锡高新微纳传感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研究中心、中科院嘉兴轻合金技术工程中心、中科院杭州射频识别技术研发中心。我所拥有硅MEMS加工和封装,化合物半导体材料MBE生长和半导体器件研制,微系统网络设计、测试等技术平台,以及微系统、微结构器件,半导体微结构材料的研究设备和研究能力。
我所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极具创新活力的学术队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1名,博士生导师49人、硕士生导师53人,同时拥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我所有着成熟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我们为研究生提供先进的实验平台、良好的生活待遇、充足的研究经费。欢迎优秀学生加入我所科研工作,与全所职工一起为把我所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科研院所而不懈努力。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所不负责任。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8.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需要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秋季(入学)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月12日
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2.报名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须有推荐人签名及推荐人所在人事部门盖章);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寄送以上材料同时,将报名费150元汇款(邮局)至研招办:
收款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65号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研招办
3.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与当次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一致(以邮戳为准),用挂号或EMS寄送至我所研招办。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行组织命题。具体招生目录见附件一。
3.初试时间
外语考试时间: 2018年3月16-17日
专业课考试时间见准考证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和体检在笔试后进行。
五、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它
1.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电 话:021-62528319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65号5号楼708
邮政编码:200050
网 址:http://www.sim.ac.cn/
E-mail: yjs@mail.sim.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