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硕士招生简章
我所成立于1928年,是我国最早的著名国立技术科学综合性研究所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已获得国家级奖励50余项、部委省市级奖励330余项。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我所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围绕“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大学科方向,利用本所在功能材料与器件研究方面的积累和微电子工艺技术平台为支持,以“无线传感微系统网、微系统技术平台、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几个重大项目为依托,以系统带器件、器件带材料,加强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研究,开展低轨通信小卫星及星座系统、集成微光机电系统、无线信息微系统、半导体微结构材料与器件、太赫兹物理与器件、纳电子材料与器件、SOI材料与器件、新型、高效微能源系统等研究活动。
目前全所:1.传感技术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微系统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3.中科院太赫兹固态技术重点实验室、4无线传感网实验室、5.物联网系统技术研究室、6.宽带无线技术实验室、7.新能源技术中心、8.超导实验室;并在南京、杭州、无锡、嘉兴与地方合作共建了七个分支机构,与德国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于利希中心共建了超导与生物电子学联合实验室,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共建了轨道交通传感与传输联合实验室等。我所拥有硅MEMS加工和封装,化合物半导体材料MBE生长和半导体器件研制,微系统网络设计、测试等技术平台,以及微系统、微结构器件,半导体微结构材料的研究设备和研究能力。
我所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极具创新活力的学术队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博士生导师52人、硕士生导师39人,同时拥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我所有着成熟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我们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先进的实验平台、良好的生活待遇、充足的研究经费。欢迎优秀学生加入我所科研工作,与全所职工一起为把我所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科研院所而不懈努力。
一、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或能发展高技术、促进产业化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专业: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材料工程(085204)
集成电路工程(085209)
电子信息工程(085208)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勤奋学习、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需加试二门主干专业课)。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我所招收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标准由在读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推荐免试生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
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五、报名手续
1.报名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须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和工作证等。
2.考生填好报考登记表后,由报名点按规定日期寄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我所认真审查材料后,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通过审核后由考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打印《准考证》。
4.考生在报考期间(从报名时间到完成考试)因事外出,可持所在单位证明就地报名和考试。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日期为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和二门业务课(详见本所招生专业目录),均为笔试。
2.初试合格者和推荐免试生,需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日期和办法另行通知。复试时进行差额复试。
3.复试时,将进行体检。
七、录取
在德、智、体全面衡量基础上,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八、学制
1.硕士生学制3年。
2.我所招收“硕士-博士”连读生,学制5年,经过2年学习和科研工作,经博士资格考试,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合格者,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
九、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国家的政策,实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联系人:解 佳
电 话:021-6252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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