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防灾警报鸣放的可行性,增强广大市民应对突发灾害的意识,提高对防灾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919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进行防灾警报试鸣。

防灾警报试鸣的时间:919日上午1140分至1203

防灾警报试鸣的范围:全市范围(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

防灾警报试鸣的形式:1140分至1143分,试鸣灾害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2时整至120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防灾警报试鸣时,由各区县组织社区、学校进行防灾疏散演练。

防灾警报试鸣期间,请市民、过往人员予以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