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上海市科技精英’的通知

  

接上海市科协通知,第十二届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精英候选人的标准如下:

第一条 凡在上海市注册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并在上海工作满1年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上海市科技精英(不含提名奖获得者)不再作为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推荐对象。提名奖获得者至少间隔一届才能被推荐参加评选。

第二条 上海市科技精英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当选的上海市科技精英及提名奖获得者分别不超过10名。

第三条 上海市科技精英入选标准: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对阐述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要贡献者;

2、在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应用成效显著者;

3、在高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者; 

4. 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重大创新,对推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成果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者;

5、近5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有意申报者请填写申请表,并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申情表交到科技处,经所内评审后推荐1名上报。

申请表到科技处领取。

联系人:胡茂林, 电话:5705

201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