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12〕1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名额分配

2013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总名额300人。各项目选派计划如下:

(一)高级研究学者(共计70名)

1.支持5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者60名;

2.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人员10名。

(二)青年访问学者(共计140名)

支持40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140名(含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10名)。

(三)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共计50名)

1. 支持5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或五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15名;

2.支持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或七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35名。

(四)成组配套(共计40名)

结合大科学工程项目、创新基地建设和重点科研项目等需要,支持50周岁(含)以下的人员以成组配套形式派出40人。团组配置一般为3-5人,其中学术带头人/科技骨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2人。团组需统一派出。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条件、留学期限、留学单位要求、外语水平要求、受资助强度等请参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研究特点、学科布局与发展方向,结合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中,遴选出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推荐人选报人才教育处。同时,应加强对本单位获得院公派出国计划资助人员的规范管理,保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院将核减或暂停该单位的院公派留学计划。

(三)“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项目人员均须按院公派留学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报送相关材料。

(四)2013年度项目申请将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填写《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审批表》,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所人才教育处。

(五)审批表上交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7日。具体申报事宜将另行通知。

 

                                                 人才教育处

                                               2012年11月28日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金标准.pdf

   2.我所公派出国审批表-新.doc

   3.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新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