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室,

2014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科研人员可登录科委网站http://www.stcsm.gov.cn/gk/ywgz/tzgs/ktsbzn/335986.htm 或者下文通知查看详细内容。

由于上海市科委实行单位限报名额原则,本所上报名额不能满足全部需求,介时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各实验室内部遴选。目前科研人员不要直接进行网上填报,待科研处组织遴选后确定申报人数,再发布后续申报通知。

请有意申报的科研人员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符合条件并决定申报的科研人员请填写附件《2014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最迟于2014228日(星期五)上午11:30发送至邮箱:zhanghui4817@mail.sim.ac.cn,并电话告知科研处。

科研处将以邮件和电话同时确认的申请表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科研一处

联系人:张慧

Emailzhanghui4817@mail.sim.ac.cn

分机:5705

2014.2.20

 2014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关于申报2014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8

沪科〔20143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
2014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
4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4年度不得申请。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2013年未获得过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
  

  三、资助年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
3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上进入“办事服务→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在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
  

  
2、承担单位应认真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并在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将在线打印的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和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本基金项目不接受个人申请。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3、为充分发挥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用,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本年度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继续设置承担单位网上预审环节。承担单位审核的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本基金项目网上填报时间为2014227日至313,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313日、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办事服务”专栏;
  

  
2)点击《B01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在线受理”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
"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5、项目联系人:袁振文、何晓君、董潋滟
  

  联系电话:
6387515167066533080464
  

  
E-mail:pm@cae-shc.gov.cn传真:33085464
  

  
6、书面材料集中受理地点:
  

  上海市钦州路
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1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
33637937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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