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主要围绕信息的获取、转换、处理和存储等高科技前沿领域,研究并发展新型信息功能薄膜材料及其制备新技术和新方法,开展信息功能薄膜材料的电学、光学、磁学和结构特性等基本问题及其器件应用的研究。实验室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超导材料与应用,SOI材料、器件与应用,PCRAM材料与应用,半导体光电材料、器件与应用等。
根据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目标,2017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将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硅基和SOI新结构材料及其基础研究;
(2)存储材料与器件;
(3)超导材料、器件和应用;
(4)III-V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物理、器件及应用研究;
(5)量子新材料以及原位结构研究。
(6)硅基、化合物半导体、超导材料集成的基础研究;
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凡符合《开放课题实施办法》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实验室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
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受理工作。开放课题基金的评审按照室务会审查、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的程序进行。今年开放课题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受理的截至日期为2016年11月15日。研究期限为两年,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
申请开放课题基金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的填写《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者所在单位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报送《申请书》一式2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联 系 人:曹建楠
联系电话:021-62511070-8302
E - Mail: caojn@mail.sim.ac.cn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路865号8号楼302,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邮政编码:200050
附件1: 开放课题实施办法
附件2: 开放课题一般项目申请书
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开放课题实施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的主要研究方向
(1) 硅基和SOI新结构材料及其基础研究;
(2) 存储材料与器件;
(3) 超导材料、器件和应用;
(4) III-V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物理、器件及应用研究;
(5) 量子新材料以及原位结构研究。
(6) 硅基、化合物半导体、超导材料集成的基础研究;
二、课题申请、立项与管理
(7) 在每年召开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前夕,受理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自由申请。开放课题的申请者,均需填写课题申请表。
(8) 开放课题由依托单位以外人员承担,本实验室人员不能承担开放课题。
(9) 开放课题重点项目要求人员互动,有本实验室人员参与,申请方也要有人员在本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
(10) 对申请的开放课题先由室务会进行初评,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给予立项。本实验室的开放课题一般为期二年。中期进行年度检查,由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执行情况确定是否予以继续支持。
(11) 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开放课题的经费只限于以下几方面开支:
l 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课题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和分析费等。
l 学术活动费,包括学术论文出版费、学术会议费等。
l 交通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l 管理费(不超过5%)。
实验室鼓励开放课题人员互动,欢迎申请方人员(包括研究生)来本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
(12) 论文署名和研究成果的归属:
l 开放课题一经立项,承担人员即成为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客座人员。
l 资助课题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
l 由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论文发表时作者须署名本实验室的名称。
本实验室名称署名格式:
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865号
邮 编:200050
l 资助课题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
(13) 课题结束时,应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成果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也可以)。
(14) 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止,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由学术委员会主任会同实验室主任讨论决定。中止课题的经费余额应退还本实验室。
(15) 为了及时支持新出现的前沿课题与有重大应用背景的新课题,受学术委员会委托,学术委员会主任会同实验室主任可审批个别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