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级非法人单元及院属单位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科发规字[2017]91号)和《中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非法人单元及院属单位分支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科发函字[2018]108号)文件要求,现对未经审批违规使用机构名称的所级分支机构予以公告,责令整改:
中科院南京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研发中心
中国科学院嘉兴无线传感网工程中心
中国科学院嘉兴轻合金技术工程中心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