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我所的产业化战略目标,拟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战略及工作规划;
2. 对接所全资资产管理公司、新微集团等协同单位,形成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有效联动的融合发展体系;支持所全资资产管理公司做好下属公司的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目的;
3. 制定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4. 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所内科技成果数量、转化实施情况、相关收入和分配情况等;
5. 负责知识产权的申报、管理和运营,实现知识产权的增值和市场收益;
6. 负责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履行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与管理的审核、报批和监督执行;
7. 加强“四技”项目等横向合同的评审、管理和执行监督,形成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横向合同管理机制;
8. 引导研究所与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等的科技开发合作,探索龙头公司出题、研究所揭榜模式,协同体系联合攻关,争取各类横向科技项目和资源支持;
9. 制定部门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10.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